昨天晚上台大那裡傳來消息
意思似乎是這屆醫四的學生
如果沒能在四月國考報名前拿到足夠的基礎學分
便不能參加七月的第一階段醫事人員考試
據說去年國考說明會的解釋我們今年是能參與考試的
但在報名幾個月前得到了這樣的通知
從我們大一入學以來已經遭遇到許多制度的不預期改變
公費生分發制度改變
醫學人文課程時數更改
實習年限延長
或許有些是迫於無奈
有些是基於善意的出發點
但結果往往令人搖頭
大二和社醫科交涉的過程其實不是很令人滿意
"那這個課程已經那麼爛了你們還要繼續爛下去嗎?"
"我們覺得這是為了學生好才改的"
主事單位自以為為了學生的好處更改了所應修習的學分內容
打個比方就像是貧瘠土地上的地方官
在秋收前覺得百姓種稻太辛苦因而宣布今年改徵番薯
地方官自以為出自善意
但稻米縱使難種也到了要收成的時候
怎麼突然改成番薯了呢
關於實習年限的延長
系主任主張在臨床學到的才是深刻的
然而長庚的同學告訴我
"我們系主任覺得因為當初簡章上面是那樣寫的"
"要改, 應該等在新招進來的學生身上再改"
又一次的出自善意
只是主事者往往搞不懂為什麼學生不領情
公費生分發制度是更令人詬病的
有的學長姐五六年來的盤算
在那一刻鏘的一聲全部落空
為什麼不等到新入學的學生身上再作更改?
據說政策有其緊迫性
於是也不管學生在入學時所認識的是怎樣的規定了
我說改你們就全部都得改
誰教你們自己當初傻到還會相信官的
是呀 連些補償折衷的空間都沒有
憲法規定為避免緊急危難及維護社會秩序法律得以干涉人的自由
所以只好請這些公費生委屈犧牲了
台灣的民主在教科書上發揚光大
卻無法落實在這以外的地方
- Jan 03 Wed 200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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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某些制度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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